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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18 10:08:14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办“倚听学堂”,邀吉大法学院教授莅临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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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221”工作总体安排,认真落实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4.0版本“1237”总体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业务工作“精品工程”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品计划”,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开办“倚听学堂”。从上级法院、社会多领域邀请资深法官和专家学者,或从审判执行一线优选资深法官、业务骨干为全院授课,在全院营造学习法律、提升文化的良好氛围,学堂不仅讲法律也有文化内容,有教、有学,为干警提供展现的平台。

4月15日,每月一期的 “倚听学堂”如期开讲!

本期“倚听学堂”特邀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晓静来院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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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听学堂”如期开讲

胡晓静教授以《股东的出资责任》为题,围绕瑕疵出资责任、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未届期股权转让时的出资责任以及抽逃出资责任四部分内容进行讲解。授课内容深入透彻,既涉及如何理解“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瑕疵出资责任”等民事法律问题,也涵盖“股东能否因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等执行异议中的常见问题。授课内容紧贴审判执行实务,干货满满,全院干警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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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现场

授课过程中,胡晓静教授向参训干警提出问题:“未届期股权转让后,能否适用《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追加转让人为被执行人?”并从肯定与否定两种观点进行分析,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地高院的相关案例进行阐述,引发大家的深入思考。

“胡教授讲解的重点内容,正是我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听着胡教授讲课仿佛回到了我的学生时代,现在结合实务工作,让我更透彻地领会了法条背后的含义,真是受益匪浅。”授课结束后,干警们纷纷与胡教授交流学习心得。

以学促思,以学促干。下一步,朝阳法院将继续打造“倚听学堂”品牌,探索与高校的深度互动,通过专家授课、课题研究、案例研讨等形式,搭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融合平台,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反哺理论,不断更新干警的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能。

【责任编辑 -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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