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民政厅等部门介绍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
据了解,辽宁省坚持“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爱家庭”相结合,努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截至2023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150.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20.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21.7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福利政策老年人46.2万老人。
同时,兜底保障和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下拨资金补助各地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省本级培训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1100人。省教育厅统筹指导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设置。全省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达到2.46万人,其中养老护理员1.50万人。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普遍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辽宁省于1996年先于全国4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程度全国第一。
下一步,辽宁省将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合力;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编制实施好“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创新实践,在政策环境惠老、居住环境适老、数字环境助老、就业环境帮老、法律环境护老、社会环境敬老等方面持续发力,为老年人营造更加温馨舒适的生活家园,不断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同时,辽宁省还将继续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推动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政府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支持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与完善。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医疗、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
此外,辽宁省将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确保老年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同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辽宁省还将注重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通过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干预老年人的健康问题,降低老年人慢性病发病率,延长健康寿命。
在数字环境助老方面,辽宁省将推动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如智能穿戴设备、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让老年人能够便捷地享受到现代科技带来的便利。同时,政府将指导和帮助老年人学习和掌握数字技术,缩小数字鸿沟,让老年人更好地融入信息社会。
通过这些措施,辽宁省致力于打造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可持续发展的老年友好型社会,让老年人能够享有尊严、幸福和健康的晚年生活。(张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