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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13 18:42:40

辽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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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值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设立5周年之际,辽宁省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于沈阳召开。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环资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到会并讲话。辽宁省集中管辖的中级、基层法院,大连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相关院领导与负责同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全体干警,以及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发布过去5年推动辽宁省环境资源审判发展的重要成果,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座谈交流。其间,沈阳中院、大连中院、丹东中院、朝阳县法院等全省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法院代表分别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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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贯彻党中央重大部署及省委要求,于2020年1月3日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自此辽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朝着规范化、专业化、体系化的方向前行。

现今,构建了以辽宁高院为统领,以大连海事法院为特色,以6家中级法院为中心,以16家基层法院覆盖辽宁全域的“1+1+6+16”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实现了全省环境资源案件受理的相对集中。

这24家集中管辖法院中,12家设有单独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其余则采用加挂牌方式设立专门审判团队。辽宁省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人员近120人。同时,省法院组建专家库,首批聘请21名专家,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智囊辅助,并应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专门性问题。全省共设立24个涵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物多样性、古树、文物等的司法保护基地。

自2020年起,辽宁省法院审结涉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共计20509件,用最严密的法治守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判决补种复绿48.2万株、增殖放流13088.11万尾、缴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金9388.25万元,推动修复土地面积达11460.41亩。

翟某涛等11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姚某忠等12人抢劫、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案等6件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2件入最高法院案例库,1件入选公安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沈阳法院在涉辽河、浑河沿岸生态封育,太子河清理河湖“四乱”,清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及退矿还林等行政案件中,严惩重罚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对污染大气、水、土壤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努力达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2022年1月 - 2024年12月,沈阳法院审结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1538件。《李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调解案》获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三等奖;《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环境司法表达》一文于最高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届环境司法创新发展论坛征文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大连法院审理的翟某涛等十一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斑海豹案)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丹东法院重点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等环节的行为人,实行“全要素、全链条”刑事案件惩治机制,其辖区内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48件,元宝法院审理的于某鹏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朝阳县法院不断强化司法理论调研,环资庭干警撰写的论文分别在最高院全国优秀应用法学论文征文评选活动、辽宁省法院系统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中荣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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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着重强调,要致力于助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紧跟“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的发展定位。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建设美丽辽宁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一是高站位引领,找准环境资源审判方向。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秉承保护优先、恢复为主和系统保护的司法理念,妥善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之间的关系。

二是高起点部署,服务保障全省工作大局。贯彻国土空间规划战略,为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助力;贯彻粮食安全战略,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落实开发保护战略,助力以辽河口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能源革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聚焦绿色金融案件,寻求环境服务与治理合同类典型案件的突破。

三是高水平守护,切实维护人民环境权益。践行生态环境民生福祉观,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城市人居环境改善,服务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使美丽辽宁人文景观焕发光彩。

四是高标准推动,优化创新环资审判机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推动受案范围规范化、集中管辖协同化、“三审合一”审判实质化、审判管理科学化、对下指导日常化、审判辅助机制制度化以及环境治理协同化。

五是高质量发展,共同打造辽宁环资品牌。注重人才培养,强化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善于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广泛宣传辽宁经验,擦亮“辽法护绿”这一品牌名片。(于艳  严怡娜)


【责任编辑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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