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1日,第三届律所高质量发展策略论坛暨北京策略(苏州)律师事务所开业仪式在苏州凯悦酒店隆重举行。近两百名领导嘉宾、法学专家、律界同仁、企业界代表等相聚姑苏城,共同探讨律所高质量发展之道。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辩研究中心主任梁雅丽律师受邀参会并在圆桌环节作精彩分享发言。
在热烈隆重的北京策略(苏州)律师事务所开业仪式环节,八位代表嘉宾上台共剪华彩。现场百余位来宾一同欣赏了精彩的醒狮表演与温馨的蛋糕仪式。策略律师事务所谢会生主任作为主办方代表,向出席本次论坛与仪式的领导、嘉宾和同仁表示热烈欢迎与感谢。
本届论坛以“律师与企业协同发展”为主题,与会嘉宾通过两轮主题发言、三场圆桌对话的形式,深入探究律师如何在变革中求突破,开辟一条契合企业发展需求与律师行业趋势的新道路。
论坛伊始,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宪权先生,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明俊律师分别进行分享。随后进入圆桌对话环节。本届律所高质量发展策略论坛设置三场圆桌对话主题,分别聚焦“如何优化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如何实现外聘律师与企业法务的双向奔赴” “如何发挥律师行业作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话题。
在圆桌对话一“如何优化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环节,在北京策略(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钟世娟律师的主持下,中合国际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军先生、中亿丰建设集团国内事业总部副总经理王永维先生、英格玛集团法务总监陈晶晶女士、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张炜红律师进行深入交流。
圆桌对话二围绕“如何实现外聘律师与企业法务的双向奔赴”展开,苏州工业园区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库专家郑长虹律师担任主持。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公司法务负责人陈太阳先生、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冬律师、北京策略(郑州)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孙新战律师、北京策略(深圳)律师事务所股权合伙人李衡律师共同参与讨论。
论坛第三场圆桌对话,围绕“如何发挥律师行业作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进行深入交流。主持人北京策略(郑州)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殷晓旭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律师、苏州中金江海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史伟福先生、北京策略(广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陈震律师、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外法务经理康笛女士共同参与对话。
在分享发言中,梁雅丽律师首先强调,“律师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扮演的角色,应当是风险的识别者与权利的保护者”。她表示,在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很多情况下在“看似合规”的背后,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当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则会导致了触犯刑事犯罪的法律后果。作为律师,最先应当注意的是民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存在哪些风险并且评估风险的危害后果。刑事律师在做好识别风险工作的同时,面对已经涉及到民事纠纷、行政监管、刑事犯罪等各类案件,要善于根据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当事企业的合法权益。
梁雅丽律师作分享发言
梁雅丽律师还强调了“专业化”的价值。她表示,在法治化营商环境背景下,律师只有不断强化自身的“专业化”,才能将工作越做越好。律师队伍的专业化,既是市场的需求,也是企业的需求。律师队伍的专业化,包括理念的专业化、执业技能的专业化与知识结构的专业化。梁雅丽律师结合其办理的矿企类涉刑案件为例,说明仅具有法律知识并不能解决特定领域内案件的实际需求,由诠释了“理念专业化”的重要性。同时,律师通过参与执业技能培训,在不断提升刑事辩护能力的同时,对于多样的行业模式、交易习惯等具体案件要素也需要全面了解。
针对现有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背景下律师参与度的问题,梁雅丽律师表示,保障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一直是国家和政府高度关注的工作。首先,“刑事辩护全覆盖”要求,在保障了被告人有辩护律师的同时,律师也应当注意到刑事辩护律师委托率下降的问题;其次,梁雅丽律师强调,在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是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这一现象。例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股权转让与项目收购的混淆,债务纠纷因债务人举报转为涉黑案件等。梁雅丽律师表示,针对各类民刑交叉、行刑交叉案件,律师要通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监督程序,积极寻求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救济途径。除此之外,市场主体财产的平等保护,也是律师在辩护过程中需要格外注重的工作。
在论坛总结环节,策略律所首席发展战略顾问刘桂明先生指出,此次活动不仅是思想交流的盛会,更是策略律师事务所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步,呼吁律师行业在服务企业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主动性,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中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做到化繁为简、化难为易,切实帮助企业应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实现业务合规与稳健发展。他勉励律师们不仅要追求卓越的专业水准,更要肩负起推动法治进步与社会发展的责任,成为党和人民、客户与市场高度信任的法律服务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