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建+河长制”机制平台作用,进一步强化对水生态的保护,12月10日,四川平昌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支部党员在支部书记喻强的带领下,深入响滩—磴子河域西桥社区开展水生态保护宣讲,西桥社区50余名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听取了讲座。
平昌响滩—磴子河流域地处渠江上游,长达48余公里,面积621余平方公里,惠泽沿河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是辖区群众名副其实的“母亲河”。由于辖区村(居)人口密度大,规模养殖户多,治污难度大。
平昌县检察院以“守护生命之水,有我检察担当”为题,从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生态平衡维护、水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检察等角度讲解了水资源保护的相关知识,积极引导辖区干部群众提升思想站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讨论,西桥社区与会党员干部由衷感慨:我们虽然一辈子生活在河边,检察院今天的讲解才让我们真正意识到水资源优劣对我们生产生活质量及生命健康的直接影响。
同时,第三支部党员与西桥社区“两委”干部围绕党员干部在“河长制”落实中的引领作用,讨论了党建共建如何在水资源保护中做到同频共振,如何深化水生态法治宣传教育等。
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静江作为该河段的县级“河长”,一直高度重视管护领导责任的落实,做到巡河督导、管护治理常态化。今年以来,平昌县检察院组建党员志愿者护河队达15人,每季度深入该河段开展水资源保护活动不少于一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做法,在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中得到高度评价。检察监督,党建发力,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之水。( 温春 何经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