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开展交叉执行、终本清仓的工作要求,近日,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与通河县人民法院开展跨区协同执行行动,一起涉及两地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在本次执行工作中,呼兰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协同执行手段,实现了执行的提质增效,通过秉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用三书而行柔性执法,护企惠民的工作举措,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执行质效,达到双赢的圆满结果。
案件情况
在呼兰区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通河县某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立案后依法到公司所在地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企业的有价值的可供执行财产是成套的生产线机器设备,其财产价值是本案执行标的数倍,如启动拍卖,不仅对申请执行人垫付评估费用产生压力,而且会让被执行企业经营陷入困境。
协同执行
为依法稳妥执行该案件,考虑到当地法院更了解被执行人企业状况,呼兰区法院执行局通过市法院的协调,与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通河县法院开展协同执行,在精心组织与协调下。两地法院充分商讨案情,研判指定执行措施,协同发力。通河县法院进一步调查被执行企业近年生产销售及利润情况,在充分掌握申请执行人现阶段资金应急需求及被执行人盈利规律后,呼兰区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向申请人发出执行和解征询意见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强制措施预通知书、信用惩戒预告知书。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询问申请人和解意愿。申请执行人在充分的调查证据下认可暂缓对被执行人使用执行强制措施。双方当事人就案件履行情况进行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按期还款,被执行人于2024年将欠款本息共计343万元全部给付,至此该案件执行完毕。
善意执行
本案涉及两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涉被执行人企业又在外地,双方均因流动资金短缺均处于经营瓶颈期,如果按照常规做法进行查冻扣,很可能会因“竭泽而渔”导致“两败俱伤”。两地法院协同执行中始终坚持“善意执行”理念,经大量调查论证和沟通劝解工作,细致分析利弊得失,引导双方增进理解、缩小分歧,既解决了申请企业的燃眉之急,又保障了两企业顺利生产,实现了双赢结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协同执行工作的成功,不仅深化了呼兰区法院与通河县法院之间的协作关系,也为跨区域司法合作模式积累了宝贵经验,呼兰区法院将持续优化协同执行机制,强力攻坚执行难题,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执行质效,以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更有利的法治举措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