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确定以“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长江、鄱阳湖等山水林田湖草沙多要素保护与治理问题,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截至8月底,江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66件,发出检察建议1207件,起诉120件。
对古树保护情况开展“回头看”(姚卫东/摄)
坚持同题共答,共筑美丽江西建设法治屏障
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副主任胡世忠为组长,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省检察院负责人为副组长,省法院、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8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调小组,先后组成7个调研组分赴27个县(市、区)实地指导活动开展,协同推进活动落地见效。各设区市相应制定方案、召开启动会,动员县级人大常委会及本市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活动部署要求,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工作格局。
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是世界上最大的候鸟越冬栖息地,还是国际重要湿地、全球重要生态区。今年3月,余干县检察院接到线索反映,鄱阳湖等地受水位长期偏低影响,江豚栖息空间被挤压。该县检察院对鄱阳湖、信江水域生态环境、江豚栖息环境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依法进行立案,通过召开座谈会、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清除各类垃圾120余吨、禽畜尸体300余只,拆除铁丝网800余米,并与县河长办完善“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面形成保护和改善江豚栖息生存环境的强大合力。
坚持上下一体“纵向”联动,省检察院采用挂牌督办、专案专办等形式,带头办理有影响案件。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办案与检察技术融合,全省设立快速检测实验室23个,共同解决环境资源案件鉴定难问题。强化数字赋能,研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房地产领域非法采矿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023年以来应用模型办理环境资源案件816件。
坚持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
活动启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全方位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多要素、一体化保护。
用无人机监测下游库区水质情况(姚卫东/摄)
聚焦水生态环境治理,围绕重点湖泊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一体保护。针对饮用水安全、地下水资源保护等问题,立案801件,督促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地33处,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5万余亩,投放鱼苗748.7万尾。分宜县检察院办理整治百工塘等水库水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推动企业投入90万元整治水库污染、安装污水消纳管网设施,新增消纳地590亩。吉安县检察院联合县水利局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君山湖水污染整治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以专题询问方式推动当地政府投入490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有效改善提升君山湖水环境。
聚焦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立案217件,修复矿山115处、3053亩,督促缴纳矿山生态修复基金202万元,推动规范管理生态修复基金账户24个,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487万元。上饶市检察院就万某某、某矿业公司以地质灾害治理之名非法采矿破坏武夷山国家公园毗邻区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生态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95.9万元,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查看耕地保护情况(姚卫东/摄)
聚焦耕地保护,巩固提升“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专项监督成效,纵深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活动,持续抓好农用薄膜“白色污染”整治,立案613件,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5.3万亩,追缴耕地占用税593万元。省检察院针对部分地区农用薄膜监管、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等问题立案,向相关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共商推进农膜治理举措。抚州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农用薄膜污染监督工作,督促清理和回收农用薄膜140余吨,推动建立农用薄膜回收点46个,建立农用薄膜污染治理工作机制12个。
聚焦生态环境质量全方位提升,立案235件,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物26.3万吨。萍乡市检察机关开展“防治大气污染,守住生态红线”专项监督活动,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办理7件固体废弃物大气污染案件,督促回收清理固体废物1800余吨。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对罗某红、罗某细等11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以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相结合方式保护生物多样性。
在茶园了解有关情况,并开展法律咨询(姚卫东/摄)
坚持同轴共转,凝聚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合力
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联合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开展代表视察、实地调研、整改“回头看”等活动,推动人大监督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有机融合。
全省检察机关深化多方协同,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持续凝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合力,形成“一盘棋”集聚效应。省检察院指定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某工业园区高铁沿线污染一案,督促清理建筑垃圾5.4万余方,有效解决跨区划生态环境治理难题。崇义县检察院与广东省仁化县、湖南省汝城县检察院建立三省三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动北江上游生态环境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保护。永修县检察院联合沿湖5个基层检察院共建鄱阳湖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检察监督保护协作机制,相互移送线索9条。
省公安厅会同省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行刑衔接规范性文件, 涵盖环境资源各领域, 形成区域共管、行业共治、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省司法厅积极落实与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主动对接检察机关为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提供“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用”的司法鉴定服务, 减免鉴定费用260万元。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检察院共同督办耕地保护和矿山治理案件,持续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省林业局与省检察院建立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谢章泸 刘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