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办案强化监督,以监督推动治理”的理念,不断完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履职,精准聚焦,将数字思维运用于行政检察监督实践,促进“行政检察+”同向发力,切实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推动系统治理
以“检护民生”等专项活动为契机,围绕食药、特殊人群、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重点领域,推动相关领域社会治理水平有效提升。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针对部分住宅小区未按照有关标准实行无障碍设计、建设和改造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老年人以及弱势群体获得平等公共服务的机会;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保护,针对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经营者未依法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聚焦融合履职,针对刑事检察部门起诉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检察部门对案件事实、违法行为、法律适用等全面审查,根据相关规定发出检察意见书,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司法保护力度,实现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全流程打击和系统化治理。办理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针对行政单位未严格依法履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监督管理职责问题,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发出公益诉讼磋商函;针对行政单位在查处违法行为及“行刑正向衔接”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单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监督合力,兼顾治罪和治理。
以数字赋能强化类案监督 促进成效提升
深化数字检察战略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数字检察提升工程,加强内外部数据汇集治理共享,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研发、应用模型,促进检察业务和技术深度融合,持续践行由“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并延伸至“系统治理”的类案监督理念,注重将行政检察监督转化为司法治理效能。聚焦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障问题,搭建服刑人员、强戒人员违规领取低保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数据碰撞比对分析后发现8条线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督促行政单位对违规领取的低保金进行追缴。在开展专项工作中,发现相关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处罚的问题,搭建酒驾案件行政处罚法律监督模型,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规范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质效。
以深化反向衔接推进监督质效 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不断探索创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举措,聚焦“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消除追责盲区,确保罚当其错不枉不纵。一是以更新理念为先导,第一时间吃透最高检、省院文件精神,熟悉双向衔接流程,优化检察内部分工,以综合履职推进全流程监督。二是精细审查,确保“罚有依据”,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主动调查核实证据、详细分析处罚时效,与刑事案件承办人、公安机关办案人、行政机关主动沟通,充分探讨案件的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的必要性,确保检察意见的准确性,针对被不起诉人的违法事实、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反复证成,确保不错不罚、罚当其错。三是延伸监督触角,推动反向衔接掷地有声。以跟进监督理念为指导,积极跟进立案、处罚、执行全过程,发现行政机关存有不予采纳、不予处理、逾期不回等情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通过“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的双重监督,确保检察意见内容落地见效,强化检察意见刚性。(魏亚荣 李翔 屈金鑫 张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