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辖区内河道水环境治理保护,助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日前,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开展跟踪监督“回头看”。
案情回顾
2024年8月,该院检察人员在对辖区内河道情况摸排调查中发现长胜村、峻德桥北侧河道存在河沙、垃圾堆积,不仅影响行洪通畅,还破坏河涌生态健康发展,致使社会利益受到侵害。兴安区检察院向辖区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整改过程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整改落实,并如期回复。
跟踪回访
为防止整改问题回潮反弹,切实维护河道生态安全,2024年11月,该院检察人员再次来到相关区域,发现河道内的河沙堆积已清除、垃圾已全部清理,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下步工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关乎民生福祉与人民健康。下一步,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将高质效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积极做好检察监督“后半篇”文章,不断加强河道治理监督,为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