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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26 11:07:55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引纠纷,耐心调解一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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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棱法院克音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原告付某在被告刘某处购买个人手续营运车辆一台,车牌号黑M1XXXX,售价7,500元。但经后续核实,发现所购车辆为公司手续车,与购车合同上标注的个人手续车辆情况不符。遂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营运车辆买卖合同》,并全额返还购车款7,500元。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仔细研究案卷,及时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并全面了解案情。开庭前考虑到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以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是该案的最佳解决途径。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深入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想法,并对他们进行释法明理,为双方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案件承办人的耐心沟通和协调下,双方表示能够互相理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于2024年7月18日签订的《营运车辆买卖合同》解除。被告当庭返还原告购车款7,000元。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法官寄语

买卖是最基本的市场行为之一,公正裁判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诚信经营是经营者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为本。下一步,绥棱法院将继续以实现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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