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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22 14:49:46

浙江龙港:骑行时一道亮光打在脸上,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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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忙的道路上,每一秒的专注都关乎生命的安危。但总有人心存侥幸,在驾驶时将目光投向手中的手机。近日,在龙港街头发生一起骑行电动车看手机导致追尾的交通事故。

11月19日凌晨,龙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人民路与文卫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刻赶赴现场处置。在现场,交警发现一辆黑色新能源汽车停在路口机动车道上,其左后侧保险杠、尾灯等部位损坏。一辆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着遮阳蓬,紧挨着汽车倒在地上。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陈某身体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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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这么宽敞,怎么会发生追尾的事故呢?带着疑问,交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的公共画面。在当日1时38分许,交警发现陈某驾驶该电动自行车在画面中闪过。当拉近画面细看时,交警找到了发生追尾的诱因,只见一道亮光映射在陈某脸上,陈某微低着头,“专注”地盯着手中的亮光来源——手机,完全没有抬头看前方,明显在边骑车,边看手机。于是两秒后,眼瞅着就要追尾上前车了,她却没有任何刹车迹象,径直追尾撞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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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交警认定,该事故由于陈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存在分心驾驶的行为,追尾前方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要承担自己受伤医疗费用及两车损坏的维修费用。

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年满16周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违法安装遮阳伞,不分心驾驶,不闯红灯等。(魏良意)

【责任编辑 -龚山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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