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在你们的帮助下,我们顺利拿上了血汗钱,今天我们就购票回家了,谢谢了!”一句朴实的致谢,道出了群众最真切的心声,也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奎东农场司法所为民办实事的生动注释。
9月1日,奎东农场一连队两委反映辖区内土地承包户周某与四川籍彝族民工苦某、阿某夫妇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奎东农场司法所第一时间响应,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赶赴现场。经了解,今年4月,双方约定由苦某夫妇管理300亩辣椒地,每亩管理费190元,双方并签订了合同。农活结束后,双方在结算时因扣款问题产生严重分歧。
调解员迅速抓住争议核心:周某因苦某夫妇未能按时完成除草、打药等辣椒管理工作,雇主周某在征得苦某、阿某的同意后雇人干活,共计支付相关劳务费用27000元。按照合同约定雇主周某从总费用中扣除相关劳务费用。苦某、阿某夫妇在结算工资时矢口否认并对扣款真实性存疑。为彻底厘清事实,调解员依法请周某出示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现场开展普法教育,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且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等。
在证据面前,苦某夫妇认识到合同约定的严肃性,随即同意扣款;周某也主动提出多支付1000元作为返乡路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周某当场通过转账支付剩余劳务费31000元。
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体现了调解员依法调解的专业能力,更展现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奎东农场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中的积极作用。他们用事实和法律说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为类似劳务纠纷提供了依法化解的可复制经验。(王中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