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全省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现场向部分困难群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贵州高院副院长王霞出席发布会。
据悉,贵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救助理念,2023年至2025年7月31日,全省法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含旧存)1446件,审结1377件,决定救助1201件,救助2033人,救助金额5013.09万元。
党建引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济困功能,努力把办理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作为传递党的温暖、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彰显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2025年1-7月,全省法院受理司法救助案件数较2024年同期上升31.4%,决定救助案件数较去年同期上升32.06%。
提升办案质效,尽心尽力实现救助案件司法化——为实现“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的目标,截至2022年,全省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全部纳入案件化办理。2024年,省法院出台《贵州法院国家司法救助金量化标准(试行)》,制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案规程指引(试行)》,推动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建立立体救助网络,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2023年至2025年7月31日,全省法院受理涉及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司法救助案件(含旧存)326件,审结324件,决定救助304件,救助643人,决定救助金额达1382.6万元。共救助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定群体1190人,决定救助金额达2574.73万元。
发放司法救助金
下步,全省法院将秉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工作理念,把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把情用足、把事办实,让司法救助更有温度、更有效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与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