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解决了我的难处,保障了我的合法权益。”日前,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将一面饱含真情的锦旗送到法院,对法官保障其合法权益连声道谢。
当事人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这起案件源于2018年,A公司与B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后,被执行人未按约定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申请恢复执行。因被执行人涉及多起债务纠纷,资产情况复杂,执行难度大。
承办法官受理恢复执行案件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分析被执行人财产现状,联系申请执行人告知风险及利弊,最终确定本案主要措施为拍卖已查封的房产。
现场调查时,承办法官发现房产被案外人借用存放物品,经耐心释法,案外人配合腾空并交付钥匙,房产得以顺利评估。然而,执行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另外两位案外人主张执行异议,请求中止执行房屋,被执行人也对评估程序和价值提出异议。承办法官及时将异议移交执行审查部门,异议均被驳回后,案件财产符合继续执行条件,承办法官依法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但最终流拍,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期间,未取得执行依据的第三人以享有优先债权为由请求参与分配,法官审查证据后,认定其无法证明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告知救济渠道。
鉴于被执行人涉及的多起债务已进入执行程序,为保障各债权人知情权、听取意见,承办法官联系每位债权人。并于2025年6月,法院召开债权人听证会,承办法官在会上告知案件进度,剖析相关规定,解释申请执行人权利,听取各债权人对以物抵债的意见。经耐心释明,各债权人认可由本案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案件财产顺利处置完毕。
此次案件圆满执结,生动展现了珲春市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的决心。未来,珲春市人民法院将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吴金姬 孙宏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