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一起因孩子之间矛盾,最终升级为刑事案件的纠纷在学校门口上演。被告人姚某的孙子与被害人王某的孩子在学校发生了矛盾,得知此事后,姚某与王某在校门口碰面并产生争执。在情绪激动的争吵过程中,姚某未能控制住自己的行为,将王某的手扭伤。
事后,王某选择报警,而姚某在现场等待处理。经专业鉴定,王某的掌骨骨折已构成轻伤二级,这一结果也让事件的性质发生了转变。到案后,姚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积极与被害人王某达成了赔偿协议,承担起了相应的责任。
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明确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过,考虑到姚某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仍在现场等待,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一行为可视为自首;同时,姚某到案后也认罪认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从宽处罚。事后姚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基于此案,法官提醒广大家长:孩子间发生小争执在所难免,这是他们学习人际交往、实现成长的过程。家长切勿盲目“出头”或越界保护,这种不分缘由地介入不仅会激化矛盾,还会剥夺孩子独立解决问题的机会,不利于其成长。因此,家长们在面对孩子之间的矛盾时,应保持理性与友善,适时引导孩子自行处理矛盾,培养其责任意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才是对孩子真正的保护。(吕纪春 王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