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不是戴给交警看的,是保自己安全的!”“拉瓜运菜再急,也不能把人撂车斗里!”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四团司法所联合高泉派出所、团平安办、总工会、综治中心等部门组建 “流动普法宣传队”,带着交通法规知识“暖心礼”,走进集市、路口、连队,用接地气的对话和实操讲解,让交通安全理念扎根群众心中。
一二四团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总工会等部门在团场主干道路口劝导来往职工群众遵守交通安全。
“姨,您这遮阳帽可代替不了安全头盔,还带着小孙女呢!”在团场集市,宣传队员一眼发现骑电动车载娃的王阿姨,快步上前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手册。“您看手册上写着呢,法律明确要求骑电动车必须戴头盔,遮阳帽一刮就飞,真出事根本护不住头。”队员指着条款耐心解释,又转向孩子:“宝贝,三轮车后座只能放东西,可不能坐人哦!”随后递上普法手册,王阿姨接过手册点头:“出行一定要注意,孩子安全最重要!”
一二四团司法所干警与平安办、总工会等部门赴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现场。
宣传队员们还在摊位前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危险驾驶等行为的危害,现场演示头盔正确佩戴方式,让安全知识看得见、听得懂。
“大姐,红灯亮着可不能过,多等几秒安全!” 在团部主干道路口,宣传队员拦住试图抢行的李大姐,指着受众的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说了,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咱们行人、非机动车也一样,闯红灯既违法又危险!” 队员拿出手机播放闯红灯事故视频,“您看,就为快这几秒,可能一辈子都受影响。”李大姐盯着视频里的画面,后怕地说:“以前总觉得抢一下没事,现在知道错了,以后肯定等绿灯!”
宣传队员们还在路口悬挂横幅,对闯红灯、违法变道的群众逐一劝导,结合案例讲解法律后果,让 “红灯停、绿灯行” 的理念深入人心。
宣传队员在连队向农机驾驶员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
“张师傅,您这拖拉机反光条都褪色了,晚上开车太危险!”在7连田间,宣传队员找到休息的农机手张师傅聊了起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开安全设施不全的车,反光条就是您夜间行车的‘保命符’!”宣传队员又补充道,“采收再忙也别疲劳驾驶,咱们要收成,更要平安!”
队员们还深入连队的田间地头和农机停放点,逐一检查农机安全设备,讲解操作规范,让农机手们把安全记在心里。
8月25日,一二四团司法所联合果香里社区利用周一升国旗开展交通安全宣讲。
“大家看这个案例,有人喝了隔夜酒被查,照样算酒驾!”为扩大宣传范围,司法所干警主动加入各连队、社区的职工居民微信群,化身“线上普法员”。在微信群里推送警示案例,还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解读。并持续在群里推送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出行安全提示等内容,让微信群变成 “普法快车道”,让安全知识随时能看、随时能学。
此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职工群众从“被动听” 变成“主动学”,从“知道危险”变成“自觉避险”。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四团司法所将继续联合多部门,把“流动普法宣传队” 的脚步延伸到更多角落,用职工群众听得懂、乐于接受的方式,持续传递交通安全理念,让“守法出行、平安回家”成为大家的日常习惯,共同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与和谐稳定。(李敬德 韩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