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被告人在法庭上懊悔的神情,才真正意识到‘喝酒不开车’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不能触碰的法律红线。”8月26日下午,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县移动公司员工李某对刚刚结束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庭审感慨万分。当日,内乡法院邀请县移动公司30名员工旁听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庭审,以“沉浸式”司法体验,为企业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法治课。
下午3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随着法槌敲响,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次推进。庭审现场,公诉人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被告人张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心存侥幸驾驶私家车回家,途中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张某血液酒精含量174.80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庭上,被告人张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懊悔不已,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旁听席上,30名县移动公司员工全程专注聆听,时而低头记录案件关键信息,时而皱眉思索法律后果。大家通过亲眼所见的庭审流程、亲耳所闻的控辩观点与被告人陈述,直观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与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性。“以前总觉得危险驾驶离自己很远,今天听了庭审才知道,一次疏忽大意的酒驾,不仅会面临罚款、扣分、吊销驾照的处罚,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影响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县移动公司一员工在庭审间隙说道,今后不仅自己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还会提醒身边亲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相比传统的法治讲座,这样的旁听真实庭审更有冲击力和感染力。”为让法治教育更具深度,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与参与旁听的员工展开了互动交流。针对员工提出的“酒驾与醉驾的法律界限”“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酒后骑行电动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等问题,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细致解答,并通过列举近年来本县发生的多起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此类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多重危害,引导员工树立“安全第一、守法出行”的理念。
此次邀请企业员工旁听危险驾驶罪庭审,是法院开展“司法为民、普法惠民”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将真实案件转化为法治教育素材,能让普法内容更鲜活、更易懂,让员工从“旁观者”变为“学习者”,帮助企业员工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下一步,内乡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常态化开展庭审开放日、法律宣讲进企业等活动,让司法服务更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内乡、平安内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吕纪春 聂传青 郭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