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这起纠纷源于多年前邻里间的一笔借款。当时,被执行人谢某因家庭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执行人邵某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还款期限届满,谢某未能按时还款,邵某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汪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后,谢某仍未履行还款责任,走投无路的邵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借助法律的力量要回自己的借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汪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梳理信息,发现谢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其有几张银行卡开户行在牡丹江市。结合邵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立即赶往牡丹江市。
见到谢某时,执行干警了解到她在一户人家做保姆,吃住在此。谢某坦言,自己并非故意拖欠借款,她每月需定期服药,经济拮据,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未急于采取强制措施,他们耐心向谢某解释法律法规,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同时,积极与邵某沟通,如实告知谢某的艰难处境。经反复协调,邵某理解了谢某的难处,认可法院善意执行初衷。最终,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谢某分期偿还债务。
签订协议时,谢某激动落泪,紧握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谢谢你们,谢谢法院给我缓冲机会,我一定努力工作按时还款。”邵某也对结果表示满意:“看到她有困难我能理解,多亏法院辛苦付出,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异地善意文明执行,成功化解沉积多年的债务纠纷,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汪清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坚守为民初心,用善意和文明践行司法使命,让执行充满人性温度,让正义如期、公平抵达。(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