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开学季临近,一场跨越“时间”与“空间”的调解在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芭蕉法庭展开。芭蕉法庭办案法官通过“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送达”的极速审理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权离婚纠纷,让当事人在开学钟声敲响前吃下“定心丸”。
时间拨回到8月21日上午,谢某带着焦急走进芭蕉法庭立案大厅,一纸离婚诉状背后,藏着他对女儿入学的急切担忧。2015 年,谢某与武汉姑娘陈某相恋结婚,女儿谢小某出生后,户口随母亲落在武汉。2020 年,两人因生活琐事渐生隔阂,感情逐渐疏远,后谢某因工作调动返回恩施,谢小某则留在武汉随母亲生活、上学。此次谢某提出离婚,便是希望争取女儿抚养权,让孩子回恩施就读。
“要是影响孩子9月份入学,这可怎么办?”眼见入学日期临近,谢某心急如焚,在立案时向窗口干警诉说担忧。
按照正常诉讼程序,即便该案件最快审结也要到九月中旬,若孩子抚养权归谢某,极有可能因户籍迁移等问题对孩子入学产生直接影响。孩子的教育不能等,家事纠纷的化解更要兼顾 “法理” 与 “情理”,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启动涉未成年人案件优先调解机制,第一时间拨通了远在武汉的陈某的电话。
电话那头,陈某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我同意离婚,但孩子是我一手带大的,抚养权给了他,孩子就不再属于我了!” 面对陈某的顾虑,法官没有急于说教,而是先耐心倾听她的心声,再从孩子成长需求出发,缓缓道来:“我们已经和孩子沟通过,她更想跟爸爸回恩施读书,而且抚养权归谢某,不代表你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探望权、教育权一样都不会少,这反而能让孩子在稳定的环境里安心上学。”
考虑到陈某身处外地,往返奔波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加剧双方矛盾,法庭决定打破 “面对面” 调解的传统模式,通过微信添加双方好友,在线核实身份信息、传递证据材料,用 “屏对屏” 的沟通代替 “面对面” 的争执。调解中,法官既讲法律规定,明确抚养权判决的核心是 “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又谈亲情温度,提醒两人“孩子的未来比一时的分歧更要”。经过耐心疏导,陈某渐渐放下芥蒂,谢某也承诺会保障陈某的探望权,双方终于达成一致。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原、被告离婚,谢小某的抚养权归谢某,当日便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法律既要有权威性,也要有温情性。据悉,近年来,芭蕉法庭不断创新家事审判方式,构建涉未成年人案件优先调解机制,采用“一案一策”的个性化调解方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喻靖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