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毛阳法庭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巡回审判工作,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最基层。近日,在水满乡新村村委会设立了临时巡回法庭,第二次公开审理4起由山体滑坡次生地质灾害所导致的系列民事赔偿纠纷。
据了解,在第一次庭审中,原告新村的4户村民表示,2024年10月29日,恰逢强降雨,五指山某文旅实业有限公司的施工项目开挖建设的挡土围墙处发生山体滑坡,导致自家接壤的林地滑落,他们的槟榔树、橡胶树等也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灾害发生后,受损村民与该公司之间就损失赔偿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被告认为,台风暴雨属于不可抗力,公司不承担责任。
为了彻底查明案件事实,确保裁判的公正性与准确性,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及村干部进行了一场深入细致的现场勘查。但由于山体滑坡严重,无法用肉眼厘清“天灾”与“人祸”的界限,需要专业的鉴定公司对滑坡的成因进行分析。村民表示可以启动鉴定,然而6.5万元高额的鉴定费让村民望而却步,最终回绝了鉴定公司出具的鉴定方案。
此次二次庭审现场直接设在新村村委会,通过在“家门口”开庭,法官能够更直观地了解案情,同时利用村委会这一村民熟悉的公共空间,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降低诉讼的对抗性,为后续的调解和裁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围绕“不可抗力”的认定、因果关系的比例划分以及责任承担的法律依据等核心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原告强调被告方的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律师则表示,台风暴雨是此次损害发生的原因,公司本因不可抗力而不承担责任,但考虑到村民受灾严重,可以适当给村民一些经济补偿。
在听取双方辩论后,法官适时通过“审调结合”的方式,围绕争议焦点,从法律、情理、人情等多个维度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和劝解,力求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劝解原被告各退一步,减少诉累,节省高额的鉴定费用,也能让村民尽快复种、公司尽快复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和多赢共赢的效果。
庭审最后,原、被告剑拔弩张的态度逐渐缓和,双方均有了让步的意思,但仍旧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法官表示,将把调解工作贯穿该案的始终,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巡回审判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公正、高效地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将争取行政部门支持,以技术手段测绘滑坡地占据双方地块的比例,从而让双方对责任有更加准确的判断,属于村民林地范围的,要让村民拿到赔偿,属于公司地块范围的,不能让公司无辜承担损失。在严格依法公正的基础上,坚持“如我在诉”的意识,在定纷止争上更加用心用情,使得乡村振兴与优化营商环境并行不悖、有机统一,让群众在自贸港建设中拥有更好的司法体验感、获得感。
下一步,五指山法院将进一步扩大巡回审判的覆盖面和受案范围。不仅要在地理上覆盖更多的偏远乡村,还要在案件类型上有所拓展,将更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如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纳入巡回审判的范畴。特别是针对农村地区频发的因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纠纷,法院将建立更加快速、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灾害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化解矛盾,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王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