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人民法院总结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调解书自动履行率不高”“立案、审判未能兼顾执行”等导致执行困难的内部问题,党组研究制定了《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建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执行部门向立案、审判等相关部门发出执行建议,从审判前端提升,畅通完善人民法院内部“执源治理”机制。
在未投保险交通事故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部门发现此类案件执行不能情况突出,受害人又常常因身体残疾、生活困难,从而对资金需求较他人更为紧迫,导致此类案件在办理中经常会引发双方激烈的矛盾对立。执行部门通过分析,向审判管理部门发出执行建议,建议审判管理部门在加强诉讼保全管理中,要求所有审理交通事故的审判部门,加大对无保险交通事故案件的保全适用力度,案件全量保全。法律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在保全中,放宽担保条件,增加依职权保全的适用。从而,在审理阶段,促使被告有解决纠纷、履行判决的主动性,也使原告保持与被告财产状况相当的诉讼预期。
2025年以来,执行部门已向相关部门发出执行建议三期。《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建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立审执工作的衔接配合,通过分析影响执行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执行建议,促使审判法官在立、审过程中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地考量裁判文书的具体可执行性,使审判职能围绕一次性解纷纵深发展,有助于在人民法院内部形成一股强大合力,推动“立审执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实际方向发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建设中贡献西法的智慧和力量。(吕纪春 杨梦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