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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23 11:29:59

一场大风“刮”来的赔偿纠纷,看河南汝阳法官如何“御风”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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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风呼啸,三轮失控,越野车无辜受损;索赔艰难,各执一词,三方互不让步——一场因风而起的赔偿纠纷,在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侯占梅的巧妙调解下,竟实现当场履行、案结事了。没有高深莫测的法条堆砌,不见冷硬对立的庭审交锋,只有法官用情理法交融的智慧,真正止讼于初、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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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动三轮酿意外

2025年4月末的一个傍晚,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席卷了汝阳县城关镇。某百货店店员张某在送货途中,将未采取任何驻车措施的电动三轮车停靠在路边便匆匆跑去送货……不料,强风推动车辆滑行数十米,径直撞上了车主刘某停放在公共收费停车位内的越野车,造成车辆前保险杠、大灯及雷达等多处受损。爱车无端受损的刘某心痛不已,随即向张某、其雇主某百货店(经营者王某)以及停车位管理方提出索赔。然而,维权之路远比想象中崎岖。

赔偿分歧陷僵局

案件审理初期,各方分歧巨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刘某最初依据4S店预估,主张7万元维修费用,后调解中降至2万元,并坚持认为三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张某则倍感压力,他当庭表示灯罩损坏仅需数百元维修,并坦言自己日收入仅80元,月薪不足2400元,实在无力承担高额索赔,甚至一度只同意赔偿300元,认为大风实属难以预见的“天灾”。百货店经营者王某则对事故十余天后才索赔提出质疑,认为损失难以认定,并强调张某系临时雇工,其行为与店铺无关。停车管理方出示收费凭证,辩称已尽管理义务,车辆被外来移动物撞击不属于其责任范围。损失金额悬殊、责任主体认定分歧,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抽丝剥茧明法理

面对复杂的局面,承办法官侯占梅没有轻言放弃。她首先精准锚定案件的核心事实:当庭播放的9段监控视频清晰记录了风力推动三轮车位移并撞击刘某车辆的全过程,各方对此真实性均无异议;法官当庭核实气象信息,发现大风天气实际已提前预报,完全把责任归结为“不可抗力”的辩解难以成立。此外,刘某停车缴费凭证则明确了刘某车辆停放于收费管理车位的事实。基于这些关键证据,法官依法明责:张某驾驶百货店车辆执行送货任务属于职务行为,用人单位应承担替代责任;本案中,张某未对车辆进行有效固定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原因之一。

务实调解破坚冰

在责任框架明确后,法官将重心转向务实化解纠纷。她根据经验指出,如果坚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不仅程序耗时耗力,费用本身也可能超过合理维修成本,对各方都是负担。于是,她耐心引导各方搁置对“7万还是几百元”的争执,转而参考市场合理的维修价格进行协商。法官一方面向刘某释明张某的实际经济状况和赔付能力,劝导其从现实出发理性考量赔偿金额,理性让步;另一方面,也向张某、王某透彻分析诉讼风险和潜在成本,包括可能的败诉后果及鉴定费用负担。经过法官多轮细致入微的“背靠背”沟通和释法明理,原本悬殊的立场(原告最初要3.5万,被告最低只愿出300元)逐步靠拢,最终聚焦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5000元。

当庭履行化干戈

令人欣慰的是,在法官专业、细心的调解下,这场看似棘手的纠纷终于成功化解。各方当庭达成一致:张某当场向刘某支付了3000元赔偿款;某百货店及经营者王某也当场支付了剩余的2000元。随着5000元赔偿款即时履行到位,刘某的损失得到及时弥补,法庭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三方共同签署了协议,郑重承诺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再无瓜葛。

案例警示防未然

通过此案法官提示公众规范停车、加强防范,建议小额纠纷优先选择“多元调解+司法确认”渠道,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这一案例不仅体现了基层法官将法理、事理与情理融于一体的司法智慧,更展现出人民法院在“抓前端、治未病”中的实践担当,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判决不是终点,彻底化解矛盾才是司法的温度。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站在他们的立场算清法律账、经济账、人情账,才能找到最优解——这便是基层法官的使命与担当。(李傲冉)


【责任编辑 -赵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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