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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22 15:12:31

河南省邓州市法院:千元货款起纠纷 线上调解一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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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通过线上调解快速化解矛盾,不仅为当事人省去异地奔波之累,更以“千里纠纷一日结”的高效服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退货货款起纠纷 管辖权争议引移送

2024年9月,安徽省甲公司向邓州市乙公司采购一批地板。收货后,因甲公司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双方协商退货退款。甲公司按约定将货物退回工厂后,却因退货运费承担及退款方式产生新争议,乙公司未能全额退还货款。

多次协商无果后,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安徽省六安市某区法院,要求退还剩余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案件受理后,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最终案件被移送至邓州市人民法院。

法官调解:围绕争议焦点 线上释法促和解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诉讼标的额较小,且原告甲公司地处安徽,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他迅速梳理案情,锁定核心争议:一是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二是退货运费及相关损失的承担主体。

为打破地域限制,法官决定采用线上调解方式,组织双方“隔空对话”。调解中,法官一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细致讲解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引导双方正视自身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充分倾听双方诉求,从利益平衡角度耐心疏导,鼓励理性协商。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共识:乙公司在约定时间内退还甲公司货款1400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从接收案件到调解成功,全程仅用1天,现款项已履行完毕。

“如我在诉”显温度:异地当事人为法官点赞

“案件转到邓州法院时,我还担心异地审理会不会不公正,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货款!”收到退款后,甲公司负责人特意致电法官表达感谢。

从接收案件到协议履行,承办法官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推进纠纷化解:既考虑到异地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用线上调解减少奔波;又以法律为准绳、以情理为纽带,推动争议实质解决。这场“小标的”纠纷的高效处理,不仅彰显了司法效率,更让远在外地的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胡培三 张仁泰 司明辉)

【责任编辑 -胡东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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