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8月20日,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杨洋、科技科科长杨德鹏、交通科副科长任钊弘一行,带领督导组到清河分局交警大队督导检查“夏季整治行动”相关工作。清河分局副局长姜春峰,交警大队负责人吕思维全程陪同检查。
督导组首先到西北河公路沿线进行督导检查,对景区周边道路警示牌、防护栏、违停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了实地勘察,详细了解了景区车流、人流情况及车辆停放、停车秩序等情况并对可能出现的管理难点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在交警大队会议室,督导组查看了“夏季整治行动”方案、台账及各类应急预案,督导组对清河分局交警大队扎实开展“夏季整治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步工作推进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夏季整治行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落实高峰时段校园“护学岗”相关安排,及时疏导道路交通秩序,分流接送学生车辆,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引导学校门口家长、学生不聚集、不扎堆,文明安全通行,防止出现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现象,并密切关注校园周边人员、车辆等动态情况,确保学校周边无安全事故及意外事件发生。二要加强违法查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旅游景点周边交通秩序整治,针对道路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标志标牌不清、标线磨损等隐患问题,对缺少的提示牌,地标线等要尽快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完善,对道路两旁遮挡视线的树木、绿化灌木丛要及时修整,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将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之初,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三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在现有宣传教育手段上进一步优化,主动向群众推送安全提示和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制作典型交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曝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顺畅的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明确了清河分局交警大队对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清河分局交警大队将按照督导组的要求继续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