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捍卫司法权威,8月15日早7时,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涉营商、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法院执行有力度,担保人履行责任促和解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郭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80000元,并由朋友张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郭某尚余12000元未还,王某经多次催讨无果后遂将郭某与担保人张某诉至嵩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郭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将担保人拘传至法院,明确告知其作为担保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释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后果。面对执行压力,担保人张某主动联系郭某督促其尽快还款。最终郭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集中执行显威力,担保人主动清偿欠款
在另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因郭某贷款逾期未还,原告公司为郭某偿还贷款欠款共计29327元,被告凌某等人对该笔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因追偿未果引发本案诉讼。利用集中执行的有利契机,执行干警依法将担保人传唤至执行局,“作为担保人,你有连带清偿责任,今天必须想办法解决。”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凌某多方筹措,主动将剩余的欠款打至法院账户。
截至目前,本次集中执行依法传唤被执行人13人,报结涉营商、民生小标的案件6件,执行到位金额9.21万元。(王冰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