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保护水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捕捞行为。比如: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花江,每年都有明确的禁渔期,在这段时间内捕鱼就属于非法捕捞。
禁用的捕鱼方法有电鱼、炸鱼、毒鱼。电鱼时,强大的电流会让大量水生生物当场死亡,幼鱼和鱼苗更是难以幸免,即使有鱼侥幸存活,也可能因电击影响生长和繁殖。炸鱼会炸死大量鱼类,还会破坏水下生态环境。毒鱼则会污染水质,危害整个水域的生态和周边居民的用水安全。另外,使用“绝户网”等网眼过小的渔具,会把小鱼小虾都捕捞上来,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非法捕捞不仅破坏生态平衡,还触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警方提示:希望大家清楚认识到非法捕捞的严重后果,自觉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我们的生态家园,让我们一起抵制非法捕捞行为,一旦发现请立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