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在洒鸡口人民法庭对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未离开,而是就地开展普法宣传,将司法守护生态的声音传到山林溪畔、田埂地头。
该案的巡回审理是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的生动实践,而这背后,正是楚雄市人民法院为守护绿美楚雄构建起坚实司法屏障的生动体现。
让法槌敲响在生态一线
滥伐林木罪案件在洒鸡口人民法庭巡回开庭,旁听席上坐满了当地群众,他们的目光聚焦庭审过程,时而因案情细节蹙眉,时而为法律条文的解读点头。法槌落下的瞬间,不仅宣告了案件的结果,更在这片土地上,播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
为何要将法庭“搬”到案发地?主审法官对此有着深刻的考量。
案发地既是生态受损的“痛点”,也是普法宣传的“焦点”。在案发地开庭,能让当地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到破坏生态的严重后果,这种“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过程,比单纯的法律条文宣讲更具震慑力。正如一位参与旁听的村民所说:“山上的树不能乱砍,地里的草不能乱烧,路边的花不能乱采,这些不光是老一辈人说的‘犯忌讳’,更是犯法的事儿!”
楚雄市人民法院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构筑起“1保护基地+3巡回审判点+1法律服务点”的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形成覆盖全市所有自然保护区的司法保护网络。截至目前,这些审判点已成为生态保护的“前沿哨所”——在坐落哀牢山腹地的洒鸡口人民法庭巡回审理滥伐林木罪案件,以法治利剑守护山林绿;在长江流域龙川江水资源保护区巡回审判点审理首例非法捕捞案,以司法实践守护母亲河……
一个个巡回审判点的设立与运转,让法律的威慑力在生态保护一线持续释放。
让生态理念扎根民心
“咱们中山镇的古山茶花资源丰富,是历经百年才长成的宝藏,随意砍伐会触犯法律。”
“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的动植物,不少受国家重点保护,非法采挖、买卖都要担责。”
庭审结束后,审判现场化作普法讲堂,审判员化身宣传员,结合刚宣判的案件,清晰剖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让群众直观理解案件背后的法律边界,同时紧扣本地生态特点,以大家熟知的古山茶花、野生兰花、麂子、白腹锦鸡等野生动植物为例,针对性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现场还向旁听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袋。
这样“接地气”的普法,是楚雄市人民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宣传的常态。
近年来,楚雄市人民法院将普法宣传作为生态保护的“先手棋”,通过多样化形式让生态司法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从线上平台的以案释法,到线下场景的精准普法,从栗子园社区的“微”法庭半小时主题普法,到桃源湖广场的珍稀野生动植物知识讲解;从学校里的“绿孔雀保护”案例教学,到集市上的环保宣传袋发放,楚雄市人民法院的普法宣传始终紧扣群众需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越来越多的群众也从生态保护“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主动加入到守护古树、爱护野生动物、保护水资源的行列中,为绿美楚雄建设凝聚起全民力量。
织密生态司法保护网络
在守护绿美楚雄的道路上,楚雄市人民法院正以多元举措不断织密生态保护的“法治防护网”。
对滥伐林木、失火、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创新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推动“惩治、赔偿、修复”一体落实,如在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要求被告人承担植被恢复费用,在非法捕捞案件中责令退缴非法获利,让违法者既受法律惩处,又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实现“一判三赢”;联动多方力量,与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开展座谈研讨,与市水务局联合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通过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联合普法等方式,将生态保护从“单打独斗”变为“齐抓共管”。
如今的楚雄,森林覆盖率达68.86%,空气质量常年优良,龙川江水质“脱劣”达标,“国家森林城市”“中国天然氧吧”等荣誉实至名归。这背后,离不开司法之力护航生态的坚定实践。
未来,楚雄市人民法院将持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让法槌在生态一线常响,让普法春风遍拂城乡,用法治力量守护好每一片绿水青山,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卷在楚雄大地愈发绚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