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曾让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某学校与海南某餐饮公司携手合作,却在合作终止后因投资折价款起了争执——餐饮公司认为学校未按合同支付款项,无奈之下诉至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这场剑拔弩张的纠纷,最终在“诉前鉴定+先行调解”工作机制下迎来转机。昌江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敏锐捕捉到餐饮公司的协商意愿,随即联系学校沟通。调解法官与调解员深入协调发现,双方对事实并无争议,核心分歧仅在投资折价金额,且均有调解诚意。
“先通过诉前鉴定明确金额,再坐下来谈”——昌江法院主动引导双方走鉴定程序,同时细致释明流程与可能结果,让当事人对处理过程有清晰认知、对结果有合理预期。餐饮公司提交鉴定申请后,诉讼服务中心迅速启动委托流程,高效推进鉴定工作。鉴定意见出炉后,调解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再调解。一次次耐心沟通、一遍遍梳理症结,在调解法官与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逐渐放下分歧、愿意让步。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学校同意支付餐饮公司投资折价款167094元及鉴定费3500元,随着调解协议落笔,这场纠纷圆满化解。
据介绍,昌江法院对这场合同纠纷的化解,正是“以鉴促调”的生动体现——双方对事实无争议,却因金额分歧陷入僵持。此时,诉前鉴定以专业结论锚定争议核心,将模糊的“分歧”转化为清晰的“数据”。有了鉴定意见这份“客观标尺”,调解便不再是各执一词的拉扯。当事人对金额有了合理预期,沟通中猜忌减少、底气更足。调解员再以鉴定结果为基础进行疏导协调,推动双方从“各不让步”转向“愿意让步”,最终达成共识。(曾翠敏 肖忠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