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对晴隆县二十四道拐抗战公路系统性的司法保护,8月13日,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普安县人民法院、晴隆县人民法院、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共同设立“晴隆二十四道拐抗战公路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由普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金洲主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再官,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岑卫,晴隆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闵婕,晴隆县政协副主席李秀琼,晴隆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维文共同为基地揭牌。
二十四道拐抗战公路于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8月24日选入第一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2015年被中宣部公布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是抗战时期的重要通道。“史迪威公路”的形象标识,被誉为“中国抗战生命线”,是抗日战争大后方重要的陆路运输线和国际援华物资的大动脉。无数运送军用物资的卡车经二十四道拐翻山越岭,将国际援华物资运往抗战前线,为抗日战争取得全面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二十四道拐不仅是抗战时期公路工程的奇迹,更是中华民族坚韧精神的象征。
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文物保护领域肩负着不可替代的特殊责任。人民法院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坚定守护者。
杨再官在揭牌仪式上表示,设立司法保护基地,是黔西南州两级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法院将肩负政治使命,以专业司法能力筑牢法治屏障,让法律成为抗战文物最坚实的守护者,坚决遏制并依法严惩破坏抗战文物的不法行为。保护基地将重点推动协同联动机制建设,与文物保护行政机关紧密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案件协查等机制,探索建立文物保护专家咨询库及人民陪审员参与机制,凝聚“司法审判+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的强大合力,共筑文物安全“防护网”。同时,基地将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典型案例巡回审判、法官送法进景区进社区进校园、发出司法建议等多元方式,讲好文物背后的法治故事,提升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法律意识。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晴隆县人大常委会、晴隆县委政法委、普安县人民法院、晴隆县人民法院、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晴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晴隆县应急管理局、晴隆县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或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参加揭牌仪式。(唐顺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