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同时,充分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2017年6月1日起,被告某洗浴中心开始租赁原告某医院的房屋经营浴池,按照约定被告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2021年上半年的租金,但其在2021年5月31日前仍未支付。原告医院申请诉讼,最终双方签订调解书,约定被告于支付租金并迁出租赁房屋。但是,洗浴中心的经营人张某未按照调解书履行,既不缴纳欠付租金,又不腾退房屋。原告医院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等文书,要求其从案涉房屋迁出,并依照判决支付申请人相应租金。但张某始终以生活有困难为由,经多次沟通仍拒绝搬离。
两难困境下,法与情的兼顾
多次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带领团队到案涉房屋现场查看。勘察发现,案涉房屋原本是一家正在经营的浴池,后因被执行人经营不善,该浴池早已不再经营,实际占有该房屋的是一家四口,夫妻俩带着两个儿子在此居住,生活确有困难。
法官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案涉房屋及其孳息属于国有资产,不能让国有资产损失,另一方面,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不能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秉持 “既护国有资产,又保基本民生” 原则,执行法官多次从中调解,安抚双方,并为被执行人争取到了一定的基础生活费,但被执行人依旧不愿意从房屋迁出。无奈之下,执行团队只得强制腾迁。
高效腾迁,成功执结
确定行动日期后,执行局提前制定行动方案,将干警划分为若干工作组明确分工,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提前制定应对预案。考虑到张某一家的实际需求,提前为其租赁了居住房屋和存放设备的厂房,同时联系公证处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与摄录。
行动当日,执行干警们提前集合、统一出发,到达现场后先与被执行人释法明理,随后对屋内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因房屋内留存大量洗浴中心残留物品及大型锅炉等设备,腾迁过程存在不小的难度,但在各工作组协同配合下,所有物品均顺利转运至提前租好的场地。整个过程耗时十余小时,全程未发生冲突,被执行人最终签署交接笔录,全家顺利迁入新租赁的住房。
案件执行得到双方高度认可。医院次日便送来锦旗,对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张某一家也于隔天到院致谢,感谢法院保障了其基本生活。
此次执行既通过强制腾迁维护了司法权威与国有资产安全,又充分考量被执行人实际困难,通过提供生活保障、协调安置等举措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后,长春市南关法院将继续坚持规范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在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山石 于东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