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8月7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综治办、司法所依托基层法庭和高庙镇设立的“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由法院转交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减轻诉累,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当事人胡某今年2月份在邱某所在公司购买价值约20万的小麦收割机,并签订合同,当时有40300元尾款尚未付清。到6月份收麦时节,胡某称收割机有质量问题,拒绝支付尾款,多次协商无果后,农机公司将胡某起诉至茶庵法庭,要求胡某支付收割机尾款、律师费、违约金及利息合计60000余元,法院依托诉前调解对接机制,移交至高庙镇综治办,高庙镇综治办协同高庙司法所,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双方分析利害关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告知胡某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拒不还钱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告知农机公司对收割机售后应尽的义务,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胡某于8月10日结清欠款,农机公司按照三包维修政策,给胡某收割机进行维修,最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现场
此次买卖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是宛城区高庙镇综治办、高庙司法所与茶庵法庭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优势的生动实践,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切实维护了当事人权益。下一步,宛城区高庙镇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吕纪春 陆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