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石首市团山寺司法所通过5天持续不懈的努力和创新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复杂的家庭赡养纠纷,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弥合了亲情裂痕。
7月28日,家住湖南安乡县的陈某推着坐在轮椅上85岁的老人潘某新到团山寺司法所求助,潘某新掏出手写的长达五页的申诉状和一沓病历,控告在外地工作的大儿子潘某康夫妇因对老人心存芥蒂,长期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团山寺司法所负责人认真倾听老人诉求,深挖矛盾根源,经走访村委会及周围邻居后发现本案核心矛盾在于根深蒂固的家庭观念冲突:大儿媳认为老人长期偏爱生有孙子的二儿子潘某桂一家,对大儿子潘某康夫妇只生有孙女而流露的“重男轻女”思想,且20、30年来一直与二儿子一家生活,认为老人帮衬二儿子较多,加之去年老人大儿媳想接一个老人去外地赡养,儿媳与二儿子一家发生激烈的争吵,潘某桂说出不需潘某康扶养,断绝亲情关系的狠话,这些都成为大儿媳不再关心老人的“心结”。
面对情感隔阂与地理阻隔的双重挑战,团山寺司法所田强迎难而上,创新调解路径,化身“亲情破冰人”,累计45次电话沟通和几天的微信联系,在情、理、法间寻找平衡支点:一方面,严肃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成年子女赡养义务的强制性规定,强调亲情裂痕不能成为法定责任的豁免理由;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疏通情感淤堵,唤醒血脉亲情。
历经多轮对父子三方、妯娌间分头疏导与电话调解,逐渐融化了横亘在亲情间的“坚冰”,最终两个家庭放下心结,就赡养事宜达成一致。鉴于潘某桂在海南,潘某康在湖南,团山寺司法所创新采用电子签约方式,成功引导双方在“云端”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
据悉,本案的成功调解,是团山寺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方法的生动体现。四十余通电话,不仅是数字的累积,更是基层司法工作者践行初心的生动注脚。创新性的电子签约,凝聚的是团山寺司法所致力于提升为民服务质效的执着追求。下一步, 团山寺司法所将持续提升专业能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坚实的司法行政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