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王文同志,获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这不仅是对其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的高度认可,更生动彰显了文山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在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道路上取得的显著成效。在法院司法警察的核心工作领域,王文同志以强烈的责任感、精湛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为保障审判执行警务工作安全有序推进、维护机关正常运转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精耕日常管理,筑牢队伍规范根基
王文同志深知日常管理是司法警察队伍战斗力的核心基石,作为副支队长的他,在工作中始终秉持高标准、严要求。
严守规章,率先垂范。
严格执行警队各项规章制度与内务条令,在警容风纪、作息管理、装备维护等方面一丝不苟,为全体队员树立了鲜明标杆。其在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
勤学苦练,提升素能。
为全面提升全州法院警队警务安全管理能力与执法规范化水平,近年来他不仅牵头组织谋划全州“实用管用”新型警务技能业务培训,更主动投身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培训与警务技能演练。近三年来,累计组织全州法院新型警务技能培训3次,参训人数达530余人;同时发挥专业优势担任教员,主讲安全检查、应急处突、执法规范化语言等核心课程。
细致入微,服务保障。
在警队内部管理中,对落实上级部署、警用装备维护、文件流转、信息报送等工作倾注心血,确保管理链条高效衔接,为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恪尽职守安保,织密安全防范网络
王文同志始终将法院机关安全放在首位,在安检上展现出高度的警惕性与责任心。
安检把关,万无一失。
在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区域入口等关键岗位执勤时,严格执行“逢进必检、逢检必严”规定,凭借敏锐的观察力与丰富经验,多次精准识别并妥善处置试图携带违禁品、管制物品进入法院的人员。近三年,累计对进入文山中院的各类人员开展安全检查28000余人次,查获刀具等违禁品或限制物品20余件。
巡逻防控,震慑有力。
认真执行日常巡逻任务,组织辖区法院对审判区、办公区及重点部位进行高频次、无死角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异常情况,有效维护院内秩序,做到假期前必做安全检查。近三年,共排查整改两级法院安全隐患100余项。
处突预判,反应迅捷。
面对来访人员情绪激动、突发争执等情况,总能第一时间介入,以冷静态度耐心劝导,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矛盾升级。近三年,成功处置突发事件40余次。
三 、精益求精保障,护航审判执行工作
在保障审判执行活动安全的核心任务中,王文同志展现出过硬的业务素质与协作精神。
在执行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庭审保障及提押看管被告人任务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确保押解过程安全、庭审秩序井然。无论案件大小、耗时长短,均能做到精神饱满、规范履职。近三年,累计参与完成刑事押解900余人,调警680次,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顺利保障跨境违法犯罪、涉黑涉恶、诈骗等多起重大敏感案件庭审工作。王文同志获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其事迹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文山法院司法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这份荣誉不仅是个人的荣光,更是对文山法院全体司法警察辛勤付出的肯定与鞭策。
接下来,文山法院司法警察将以先进为榜样,见贤思齐,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锤炼过硬本领、严守纪律规矩,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持续提升日常管理精细化、院机关安保智能化、警务保障专业化水平,为文山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高效运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更坚强可靠的警务保障,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铁军。(李显峰 贾子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