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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06 15:01:01

邻里纠纷“软化解” 当庭给付促和睦——吉林省吉林市蛟河法院当庭化解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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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生活中难免因琐事引发矛盾。近日,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人民法院通过“温情调解+当庭给付”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因楼道杂物引发的邻里纠纷,不仅让双方握手言和,更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原告郑某与被告李某是同一单元楼的邻居,平日关系尚可。然而,因郑某长期在楼道堆放杂物,影响了通行,双方多次发生口角。一次争执中,情绪激动的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李某轻微受伤。事后,李某将郑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但若直接判决,可能激化邻里关系。为彻底化解纠纷,法官决定联合社区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采取“调解优先”的策略,力争实现“小事不出社区,纠纷化解在诉前”。  

调解过程中,法官没有急于划分责任,而是从“邻里情”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大家住在一个楼里,平时互相照应,何必因为一点小事闹得不愉快?”同时,法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经过多次沟通,郑某意识到楼道堆放杂物的安全隐患,主动承诺尽快清理;李某也承认自己当时情绪过激,愿意降低赔偿金额。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郑某当庭给付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今后会互相体谅,共同维护和谐的居住环境。  

小纠纷关乎大民生。法官提醒:邻里纠纷无赢家,和谐相处靠大家。遇到矛盾时,应冷静处理,通过沟通协商化解分歧;若无法自行解决,可寻求社区、街道或司法所帮助,必要时依法维权,避免矛盾升级。

【责任编辑 -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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