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能给孩子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感谢社工老师们对孩子们的教育和指导……”7月29日,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来到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检察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表示衷心感谢。几名刚刚结束帮教的青少年郑重地把自己手中的感谢信交到检察官和司法社工手中。
2023年1月3日,马某、贾某等人为帮“兄弟”出头,参与打架斗殴,后被公安机关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有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他们有的是“讲义气”的跟从者,有的是家庭疏于管教的“问题少年”……在社会上结识了一些不良朋友,一时被引诱,触犯了法律。而且他们或在上学、或刚参加工作,如果在这时将他们一并起诉,无疑会对他们的学业和人生造成重大影响。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重在教育引导,一诉了之并不能解决问题。”检察官考虑到7名涉案人员均是未成年人,且为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拟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2024年7月8日,在听取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涉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以及辩护人意见后,阳新县检察院依法对7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1年。
附条件不起诉并不意味着结束,还要做好帮教、考察的“后半篇文章”。针对7名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阳新县检察院联合县新岸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针对性帮教,通过法治课堂,唤醒涉罪未成年人规矩意识,引导他们远离不良圈层、摒弃损友纠缠;通过心理疏导,消融其叛逆锋芒,助力家庭重构沟通模式、夯实监护根基。
“这一年里,我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帮助了很多人,也找到了前进的方向,感觉很有意义。这也让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之前的错误。”7名涉案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在考验期内,他们按时向检察官和司法社工提交思想汇报,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顺利完成了考察规定的各项内容。7月29日,阳新县检察院依法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7名未成年人宣告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的办理是我院守护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院持续推动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机结合、优势互补,着力构建精准化、多元化、立体化帮教体系,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重回正确的成长轨道,当好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的‘护航者’和‘引路人’。”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陈丽说。
下一步,阳新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在检察履职中用心用情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曾甜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