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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05 10:57:02

湖北松滋:依法为民解难事,法律援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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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联合编著的《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丛书正式出版发行,其中收录了湖北省松滋市一起极具典型意义的法律援助案例《房屋中介机构与开发商共同无权处分房屋,应对善意买受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某诉某传媒公司、某置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这起案例的入选,正是法律援助工作温暖人心的生动写照。

2023年7月,骄阳似火。松滋市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位颤颤巍巍的老人,满腹冤屈无处诉说,工作人员耐心接待了老人王某。王某说,他辛辛苦苦积攒了一辈子的钱,为儿子置办了房产,进行了装修并入户居住,尚未办理证件,谁知该房产开发商早已将房屋出售给他人。2021年,首位购房人对王某的儿子提起了诉讼,要求他儿子迁出该房屋,法院判决支持了该诉求。屋漏偏逢连夜雨,法院判决后不久,王某儿子因病逝世,儿子没有了,钱也没有了,房子也没有了,走投无路的王某只能寄希望于市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老人目前的困难情况,松滋市法律援助中心特事特办,为老人启动了绿色通道,将此案件指派给了湖北丰年律师事务所宋小川律师、向成龙律师承办。

因老人王某的儿子系突发疾病逝世,没有给家人留下任何遗书,如何确定当事人,即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成了首要难题。两位律师承办案件后,经多方打听联系上了王某儿子已离异的妻子及婚生子,办理了遗产继承相关手续,确定了原告主体资格。为了还原事实真相,两位律师多次往返法院、社区、物业公司、自来水公司进行查证,调取了该房屋前期的两次诉讼案件材料,并与王某一起,将转账记录等资料尽量收集齐全,将房屋中介公司和房产公司被列为被告。在购房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两位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通过司法鉴定等方式,说服了审判法官,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房屋中介公司和房产公司共同承担返还购房款,其他损失两公司各自承担。判决后,房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宋小川律师、向成龙律师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最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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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获取而给予,不求回报甘奉献。宋小川和向成龙两位律师,用心用情纾民困、解民忧,“心贴心”帮助群众、“零距离”服务群众,为当事人提供及时、精准、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治温度”和公平正义。

据悉,下一步,松滋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始终坚持以法律服务聚民心、以法律援助暖民心、以法律保障安民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李信眉)


【责任编辑 -马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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