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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01 08:18:22

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法院:“诉前保全+先行调解”促推纠纷“有解”更“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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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保全+先行调解”联动机制,48小时化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025年7月3日,某建筑工地班组长张某向桐柏县法院立案时申请先行调解,称包工头李某和工程承包方企业拖欠其班组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21万元,长达2年之久。调解员姚中书接受委派调解后,多次拨打李某和承包方企业负责人电话均被拒接,发送沟通的短信亦未获回复。  

调解陷入僵局时,张某在调解室看到《诉前保全告知书》宣传彩页,饶有兴趣的向调解员问询,调解员当即向其详解诉前保全的优势和申请条件,以与先行调解的衔接。次日,法院根据张某申请,依法对李某和承包方企业相关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账户被冻结后,包工头李某和承包方企业主动联系法院,称因资金周转困难拒绝调解,但透露出冻结账户影响其投标新工程。调解员抓住时机释法明理,告知其如果现在支付,法院可立即解封,若是不支付,等进入诉讼后,将面临承担诉讼费、利息、违约金等额外损失。最终,李某和承包方企业同意调解,承包方企业当即将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支付至张某指定的银行账户,张某当场查收款项后递交解除诉前保全申请书。

本次纠纷的快速化解,充分展现桐柏县法院“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积极效果,“诉前保全”的刚性和“先行调解”的柔性紧密结合,既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促使当事人转变解纷思维,实现从“你去告吧”到“我要履行”的转变,依法保障涉众群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桐柏法院将继续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发挥“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制度优势,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将诉前保全的“硬措施”与温情调解的“软服务”深度融合,推动诉前保全、登记立案、先行调解等工作顺畅衔接,助推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吕纪春 徐明明)

【责任编辑 -胡东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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