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退役老兵付某某再次踏入湖北省洪湖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大厅时,他没有再像往常那样情绪激动,反而带着一丝难得的平静。他点名要求承办检察官接访。这一次,他不是投诉,不是抱怨,而是递交一份沉甸甸的撤回监督申请书。这背后的故事,关乎着检察机关倾心化解矛盾的法治温情。
付某某是一名退役军人,1977年从部队复员返乡后回到农村老家生活,1994年,他承包村鱼池,以此作为一家人的主要生活来源。2022年9月,付某某与村委会就鱼池承包费及相关补助款的返还问题产生争议,并诉至洪湖市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结合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最终判决村委会给付付某某4.46万元并承担1万元审计费。判决作出后,付某某对结果持有异议,在随后三年间,他持续向市法院、市委政法委等多个部门反映诉求,寻求他认为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2025年4月,付某某向洪湖市检察院提出民事监督申请,请求对法院裁判结果进行监督。本院在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尤其考虑到付某某作为退役军人的特殊身份以及案件所涉及的乡村基层治理问题。为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法院和村委会调查核实案情,力求全面掌握事实真相,并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2025年7月21日,在承办检察官的主持和引导下,付某某与村委会再次坐到一起。检察官精准梳理争议焦点,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多轮沟通协调,付某某与村委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以承包费抵扣支付款的方式解决纠纷。付某某当场签署了息诉罢访协议。至此,困扰他多年的土地承包纠纷得以高效、妥善解决。长达三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退役老兵心头压抑许久的块垒终于被彻底化解。
三天后,当付某某再次来到洪湖市检察院,递交撤回监督申请书时,他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感谢。困扰他多年的土地承包纠纷,在检察官的悉心调解下,得以高效妥善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洪湖市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生动写照。下一步,洪湖市检察院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