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工作,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司法局于7月30日在栾川县社区矫正中心,组织全县涉电信诈骗类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项教育活动。
教育活动前,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验,验明身份,查看豫在矫APP使用情况,重申社区矫正各项规定,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和在矫意识。
洛阳馨泉心理教育研究中心讲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丁五红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讲座,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档案。丁老师以“人生从来没有不劳而获”为题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讲座。讲座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受教育程度不同,情绪的自我调节能力匮乏,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心理状态复杂、自卑、多疑、焦虑等心理特点,从“收入与付出的平衡法则、想不劳而获的常见犯罪行为解析、矫正人员的自我保护和矫正人员的自我关爱”四个方面深入剖析了社区矫正对象普遍面临的心理压力和情绪问题。通过列举生动鲜活的案例,详细阐释了这些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引发了在场社区矫正对象的共鸣。
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王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典型矫正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教育,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各项义务,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认清身份,端正态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觉加强学习,切实提升遵纪守法意识,争取顺利解矫。
警示教育活动中,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警示教育片《局长说反诈》《今日反诈提示》,用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围绕电信诈骗的特点、危害、常见手段及相关法律法规展开专题宣讲,提醒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注意防范电信诈骗,诈骗就在身边,对如何预防和处理诈骗问题进行说明,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群体如何识别电信网络诈骗套路,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惕意识。
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现社区矫正“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工作目标的积极探索,下一步,栾川县司法局将不断总结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经验,继续探索、创新分类教育方式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教育活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张晓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