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时,揪出了一名“胆大妄为”的驾驶员。该男子不仅涉嫌酒后驾驶,更令人震惊的是,其使用的驾驶证竟是伪造的,而且这已经是他第四次因使用伪造驾驶证而落入法网。
在查处行动现场,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当检查到一辆可疑车辆时,发现驾驶员张某某(化名)身上散发着酒气,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交警立即对其进行现场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张某某(化名)血液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按照正常处理程序,交警需暂扣车辆,并核查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然而,当交警要求张某某(化名)出示相关证件时,张某某(化名)却支支吾吾,声称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过期了,所驾驶的车辆是从租车行租用的。
这一说法引起了交警的怀疑,正常租车需通过驾驶证审核流程,张某某(化名)既没有有效驾驶证,却能成功租到车,这其中必然存在猫腻。于是,交警立即对其身份信息和驾驶记录进行了详细核查。这一查,结果令人吃惊。
“我们发现他在2018年和2019年的时候,已经三次因为伪造驾驶证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了。而且他这三次使用的驾驶证都不是同一张,加上这一次,他总共购买并使用了四张伪造的驾驶证。”县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民警罗刚介绍。
原来,张某某(化名)此前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过,并且还有许多罚款没有交清,这导致他无法通过正规途径办理驾驶证。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不仅没有从之前的处罚中吸取教训,反而心存侥幸,动起了使用伪造驾驶证的歪脑筋。这次,他故技重施,通过网络等渠道将自己照片提供给制造假证的人员,对方将他的照片制作在假证上。张某某正是凭借这张看似逼真的假证,在租车行顺利租到了车辆,企图继续蒙混过关。
目前,张某某(化名)因涉嫌买卖、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不仅是一张行车通行证,更是守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采取不正当途径获取“驾驶证”。(王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