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人民法庭庭长陈雪峰通过深入走访、多方协调,成功化解8起涉及村委会与村民的土地承包纠纷,既维护了集体权益,又减轻了群众诉累,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原来,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某村委会将土地承包给村民建设温室大棚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但村民承包后却长期未向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某村委会支付租金,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某村委会无奈下,来到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人民法庭,希望能帮助讨回欠款。
案件立案后,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人民法庭庭长陈雪峰迅速联系到八名被告,考虑到当事人众多且距离法庭路程较远,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陈雪峰庭长来到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某村委会进行先行调解。
法官与村民释法明理
在调解过程中,陈雪峰庭长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策略:一方面向村民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租金支付义务的规定,另一方面向村委会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陈雪峰庭长考虑到被告村民大多数生活困难,又协调村委会是否可以延期还款。经多轮协商,2025年6月27日原、被告经陈雪峰庭长释法明理后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书,该案顺利办结。
近年来,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人民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与司法所、村委会联动,建立了“四步调解法”(即:排查、评估、调解、回访),对双方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实行“调解优先”分流机制,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目标,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田间地头,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坚实的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