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扬先进、激励队伍,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全区法院立案诉服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二级法官沈玉同志光荣上榜。
沈玉,女,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2024年度在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岗位竞赛中荣获立案和诉讼服务业务个人优秀奖,所撰写的《宣讲走进蒙古包》新闻稿件被《人民法院报》采纳发表、撰写的《“双语”版党的二十大报告进嘎查》新闻稿件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发表。
自进入立案庭(诉讼服务)工作以来,沈玉同志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始终牢记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灵魂和生命线,始终做到严肃执法、公正办案、清正廉洁、勤奋敬业,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她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踏实做事,发光发热,努力发挥起带头示范作用;作为法院干警,她不负百姓殷切的期盼,求真务实。将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为她从事法院工作坚不可摧的砖石。她将带着对工作的满腔热忱,扎根天堂草原,铁肩担责、闪耀天平! (苏日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