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面对申请执行人痛失亲人、赔偿未果,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抵触情绪较大的棘手局面,法院强化联动协作,刚柔并济推进执行,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并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农村居民且系邻村关系。因一起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需赔偿死者家属67万余元。
“一条人命,赔偿款却遥遥无期!”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沉浸在悲痛之中,赔偿款却迟迟不能兑付。
“法官,不是我不想赔,实在是凑不出这么多钱啊!”另一边,被执行人因无力承担高额赔偿,一度消极应对,双方矛盾不断激化。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僵局如何打破?镇沅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统筹下,联合检察院、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及基层组织,共同搭建调解平台,为案件处理争取缓冲期。
一方面,执行干警深入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精准评估其履行能力,在与被执行人沟通时,既严肃地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又设身处地地分析现状,鼓励其积极面对困难,寻找解决的办法。在与申请执行人交流时,执行干警耐心安抚其情绪,向其说明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作出一定让步。
几番推心置腹的沟通,法律的刚性和人情的温度逐渐融化了坚冰。被执行人逐渐转变态度,重拾履行赔偿责任的信心;申请执行人也表示理解,同意作出适当让步。僵局由此打破,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约支付了赔偿款。
此案的成功执结,是镇沅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写照。下一步,镇沅法院将继续秉持这一理念,深化联动协作,努力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张在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