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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9 13:24:46

河南省渑池县法院人民法庭培训会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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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委托近亲属或者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列在第一位,委托外单位的人员或者律师等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列在第二位。”为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工作质效,加强法庭队伍建设,7月25日下午,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培训会。党组书记、院长李赞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葛秋燕主持,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参加了培训。

葛秋燕副院长以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为基础,以裁判文书制作中常见的问题为切入点,结合审判实际,采用“理论+案例”的方式,详细讲解了裁判文书制作过程中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强调裁判文书作为司法审判的最终载体,必须做到逻辑严谨、语言准确、格式规范,确保每一份文书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李赞谋指出,裁判文书的质量反映了法官乃至整个法院的司法水平和能力,优秀的裁判文书不仅是案件公正处理的体现,更是展示法院形象、传递法治理念的重要窗口,要求与会人员务必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文书写作水平。

李赞谋强调,一是以“枫桥法庭”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要对标上级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考评标准,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发挥好审判质效指标体系“体检表”作用,努力实现定分止争和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人民法庭要主动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的联系,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教育,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茹超峰 代文官)

【责任编辑 -赵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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