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3时许,在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某村委会的会议室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场检察听证会正在进行。听证会的主要内容为是否维持临高县检察院对颜某某不起诉决定,而该案的申诉人是与其同村的另一名妇女王某。
听证会现场
两名同村好姐妹怎么就突然起了纠纷?这还得从一件“抢地盘”的事说起。2023年7月底的一天早晨,颜某某到临高县美台市场对面摆摊卖西瓜时,看到王某已架了帐篷在该摊位卖西瓜,随后两人发生争执相互撕扯。在撕扯过程中二人均倒地,颜某某压在王某身上,并击打其肩部与胸部,后被周围群众拉开。事后王某因胸部疼痛就医,检查结果为右肋骨骨折。经鉴定,伤势达轻伤二级。
颜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经侦查终结,移送至临高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颜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申诉人王某不服,申诉至海南省检二分院,要求追究颜某某刑事责任。海南省检二分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经过审查,认为临高县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拟依法维持该院的不起诉决定。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被害人王某家庭情况困难,治疗费更是进一步加剧经济困境,且其明确表示若对其进行救济帮扶愿意息诉息访。为进一步化解双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案件实际及其家庭情况,检察机关决定对其开展司法救助。
检察官指导当事人办理司法救助金发放手续
为落实“应听尽听”检察听证要求,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效果,由海南省检二分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刑事检察部门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人员一同“上门”到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举行听证会。在会上,听证员们对该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处理结果进行充分讨论,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维持不起诉决定。检察官和听证员们同时开展释法说理,向申诉人阐明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原因,并规劝双方摒弃纠纷、握手言和,避免诉讼影响生活,将重心放在未来生活上,努力让日子过得更和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颜某某当场对王某进行了适当赔偿,矛盾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检察机关宣布了维持不起诉决定,同时为王某办理了司法救助金发放手续。
“检察官谢谢你们,为了这件事跑了那么多趟,有了这些钱,总算能缓解一下家庭困难了……”会议结束后,王某终于露出了笑容,并向检察官表达了感谢。(吴维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