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田湖法庭运用二程文化成功调解两起未成年人斗殴案件,不仅促成赔偿和解,更让涉案未成年人深刻领悟,“克己复礼”的真谛,使千年文脉成为守护青春成长的“精神铠甲”。
小黄、小强等八名未成年人因纠纷殴打小明、小阳,致其两人闭合性颅脑损伤。小明、小阳父母起诉至田湖法庭。
开庭当天,原告家长情绪激动,被告家长面露愧色。承办法官考虑,这类案件的关键不仅在于赔偿,更要让孩子真正认错,让家长明白“养不教,父之过”的责任。
田湖法庭将二程文化融入调解,邀请老校长以《二程集》中的“仁、礼”思想疏导双方。老校长劝导被告家长:“孩子们动手是‘不克己’,伤了人不愧疚是‘不懂礼’。‘不学礼,无以立’,要教会孩子用规矩而非拳头立足社会。”然后以“处己接物,常怀恕心”宽慰原告家长,建议给犯错孩子改过机会。
法官既讲法理又谈人情,先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算清“法律账”;再回顾孩子们的往日情谊,算好“人情账”。强调赔偿只是底线,关键要让孩子们明白暴力换不来尊重,知错能改才是真担当。家长们终于动容,被告父亲带头认错:“俺孩子错了,孩子动手也是俺没教好,我替他道歉。”其他家长也纷纷低头,孩子们诚恳反省。最终,案件在“和为贵”的氛围中调解成功,而比赔偿更珍贵的是孩子们真正的成长转变。
田湖法庭活用二程文化调解纠纷,是“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实践,这场调解不仅定分止争,更以文化人,既解“法结”又化“心结”,让“和合”理念滋养青少年成长,展现了司法育人的深层价值。(张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