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组织辖区40余名调解员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观摩庭活动,以一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为切入点,深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调解员呈上一堂生动实用的业务提升课。
当天,法庭内座无虚席,调解员们全神贯注地观摩案件审理。原告是一名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被被告撞伤,身心遭受巨大痛苦,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严重分歧,矛盾一触即发。庭审过程中,柯媛媛法官凭借专业素养,严谨梳理案件事实,引导双方围绕事故责任认定、赔偿范围及标准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与辩论,整个庭审有条不紊。
庭审结束后,法庭并未就此止步,而是趁热打铁,结合案件对调解员进行了手把手指导。法官详细剖析案件所涉及的交通法规、侵权责任认定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法律要点,指出在调解此类案件时,如何准确把握法律尺度,平衡双方利益。同时,分享了实用的调解技巧,如倾听当事人诉求、安抚情绪、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等,强调要将“法理情”深度融合,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
在交流互动环节,调解员们踊跃发言,分享自己在日常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与困惑,法官一一耐心解答,现场讨论氛围热烈。“以前调解这类案件,总觉得有些法律问题拿捏不准,今天听了法官讲解,心里豁然开朗,以后工作更有底气了!”一位调解员感慨道。
此次观摩庭活动,是头屯河人民法庭落实“枫桥经验”,强化基层调解指导的有力举措。通过真实案件的直观呈现与专业指导,不仅提升了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储备和调解技能,更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助力将更多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理念,持续创新调解指导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凝聚多元解纷合力,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强劲司法动力,让“枫桥经验”在基层绽放更绚烂的法治之花。(司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