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仅两天,22.16万元工伤赔偿款便主动汇入法院账户!近日,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迎来暖心结局,其创新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与高效的司法引导,为企业主动履行义务、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提供了生动样本。
群众送来锦旗
案件焦点:新旧政策衔接中的工伤待遇争议
2023年7月3日,入职湖北某茶业有限公司仅5个月的职工毕某某,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遭遇交通事故,致左胫骨、腓骨等多处骨折,伤情经鉴定构成工伤九级伤残。毕某某因工伤保险待遇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于2025年4月27日申请劳动仲裁。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主要对两项计算标准提出异议:一是认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适用延迟退休政策前的标准;二是主张应按毕某某月均工资2738.78元而非统筹地区标准计算。该茶叶公司遂诉至鹤峰县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发现,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更涉及到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的法律适用衔接问题。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202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毕某某的法定退休年龄已相应延迟至2026年7月。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至退休日尚有2年3个月,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结算系数依法应确定为40%。同时,法院认定毕某某月均工资为3000元,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故按60%的标准计算其相关待遇基数。最终,法院判决公司需支付毕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七项费用共计22.16万元。
从争议到信服:司法释法解开企业心结
“一开始我们对判决有顾虑,担心新政策下的计算标准不合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某坦言。为打消企业疑虑,承办法官创新工作法,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第一步精准答疑,法官逐项解析法律依据。针对企业提出的新旧政策衔接问题,法官结合《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延迟退休决定,用对比表形式呈现赔偿计算过程,清晰说明“为何按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计算”“退休年龄如何影响补助金系数”等核心问题,让企业吃透裁判逻辑。
第二步风险预警,明释拒不履行后果。法官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失信惩戒措施:被列入失信名单后,企业将无法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也会受限。“一时的经济压力远不及企业信誉重要”,这一分析让企业意识到主动履行的长远价值。
“法官不是简单判案,而是帮我们算清了法律账、信誉账。”向某的感慨道出了企业态度转变的关键。司法透明化打破了企业对裁判的误解,为主动履行奠定了基础。
高效履行:两天到账的法治实践
判决生效次日,企业便主动联系法院。法院随即启动“主动履行引导程序”,指派专员对接财务。企业通过网银转账后,依托“法院执行款物智能管理系统”,款项自动核验并生成电子回执,全程留痕可溯。从判决生效到22.16万元赔偿款全额到账,仅用了2个工作日,较常规执行程序效率提升90% 以上。
“这笔钱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拿到赔偿款的毕某某难掩激动。及时到账的资金不仅覆盖了后续治疗费,也缓解了家庭生活压力。从对判决存有“不同理解”到“主动全额履行”,这一转变过程彰显了企业对司法权威的尊重和对诚信经营的坚守。
这一高效履行动态,正是鹤峰县法院“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该院推行“判后送达《主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制度,明确履行方式、期限及法律后果,近三年促使23%的案件无需进入强制执行。同时,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信用联合激励机制,对诚信企业优先授予“守合同重信用”称号、提供税收优惠,让“守信获益”成为企业共识。
结语:
在中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稳步推进的背景下,企业如何适应政策调整、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成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课题。这起案件见证了企业从“对裁判存疑”到“主动全额履行”的跨越,当公正司法与诚信自觉同频共振,刚性裁判与柔性引导有机结合,法治的力量便能穿透纸面,转化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动能。(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