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施行五周年之际,为全面贯彻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近期,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专题召开会议,明确任务分工,梳理活动流程、抓紧宣传质效,推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助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多措并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瀍河区、老城区社区矫正中心邀请区检察院、市黄河桥强制隔离戒毒所共同开展社区矫正宣传活动,为矫正对象送上“法治教育课”,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各县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座谈会,就社区矫正实践难题开展了深入交流。经验丰富的司法所长还向刚接手司法所工作的人员传授如何学好用好社区矫正法、确保矫正成效等工作经验,进一步夯实执法人员的基础知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加强宣传,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
各县区司法局发布了社区矫正法宣传普及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在文化广场、社区公园等人群聚集地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社区矫正法适用范围、实施意义、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相关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工作,鼓励和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帮助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涧西区制作《归途有光》、孟津区制作《孟津这样做》矫正法实施五周年宣传短片;洛龙区、瀍河区、洛宁县、汝阳县、西工区、栾川县、伊川县在社区、广场开展宣传活动;洛宁县、涧西区、瀍河区联合检察院等单位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宜阳县、嵩县、瀍河区、偃师区、老城区、西工区、新安县发布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来本单位经验材料。
凝聚共识,“零距离”体验社区矫正中心
新安县司法局于7月4日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通过“零距离”体验的形式展示五年工作成果,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活动邀请县检察院、社区(村)干部、社区矫正对象及亲属等参加,围绕就业帮扶、执行地管理、信息化监管等核心议题建言献策,司法局与检察院现场逐项回应,形成高效互动的交流氛围。
下一步,洛阳市将继续多措并举,加大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力度, 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共同协作,以法治力量护航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共同推动社区矫正法更好贯彻落实。(高一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