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联动,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能,切实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偃师区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15项内容,规范了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的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办理流程、工作机制,形成了从代表建议获取、建议事项案件化办理,到新的建议议案形成的全链条监督工作机制,实现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的制度性规范。
根据《办法》,区人大常委会将涉检察办案领域的代表建议移送区检察院,区检察院通过案件化办理保障建议落到实处,并将结果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报送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备案。
同时,区检察院可将发出的具有典型性、群众关注度高的检察建议,通过衔接转化,为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专题调研提供参考。实现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的双向奔赴。
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办法》出台为契机,主动对接偃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落实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实现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一体发力、汇聚监督合力,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朱文燕)
